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06-28

  

济残联办字〔2018〕18号

  

 

  

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市残联机关各部室:

  为认真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督查室《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通知》济政督字〔2018〕15号要求,市残联共收到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12件。根据所涉及内容,经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办理责任

  

  办好政协提案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重要的法定职责。各承办部室要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部室负责同志要直接抓在手上,亲自安排部署,研究解决问题,组织征求意见,审核答复材料,保质保量完成办理任务,确保按时办结率和见面率达到100%,力争满意率达到100%。

  二、认真征求意见

  对我会主办的提案,如有会办单位,要积极主动与会办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认真汇总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牵头领导要主动靠上,带领承办部室主动上门征求提案提出人意见,并送上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充分体现我会扎实办好提案的诚心和决心。对我会分办的提案,相关部室要分别办理、分别答复。对我会会办的提案,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主动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

  三、全力解决问题

  要把解决好政协提案中所提出的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尽快解决;应该解决但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工作计划或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耐心细致地向委员解释清楚,以取得谅解和共识。

  四、把握办理时限

  承办会办件的相关部室,应主动配合提案主办单位,及时拿出会办意见,同时,自4月份起,每月25日前要将办理进展情况经分管领导签字后送主办单位。承办主办件的相关部室,必须在认真征求意见的前提下,每月25日前将答复意见和征求意见记录一起报办公室。办公室对各承办部室报来的答复意见要认真审核,按规定格式编制成文,每月25日前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五、规范行文格式

  答复意见要正式行文,由市残联理事长签发,同时注明签发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答复格式附后),并按以下分类进行标记: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明确说明有关情况的,用“A”标注;所提问题自交办之日起三年内能够基本解决,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用“B”标注;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自交办之日起三年内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用“C”标注。答复意见态度要端正,语气要诚恳,充分体现对委员的尊重。

  六、加强协作配合

  两个或两个以上部室共同办理的提案,由主办部室答复。主办部室要主动与协办部室沟通协商,协办部室要积极配合,共同形成答复意见。各部室在办理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办公室报送办理情况工作总结。

  

  附件:1、政协委员提案分工一览表

  

           2、提案答复格式

  

3、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号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4、济宁市政协提案质量评议表

  

5、济宁市政协提案办理质量评议表

  

 

  

 

  

(此件主动公开)

  

 

  

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4月9日       

  • 作者:办公室
  • 来源:[济宁市残联]
  • 发表日期:2018-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