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426号提案的答复 06-28

  

济残联函〔2018〕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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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426号提案的答   复

  李宪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兴建中国残疾人主题文化公园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情况答复如下:

  残疾人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平台和窗口。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文化建设。2013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残疾人文化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创建全国残疾人文化建设示范市,为我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市残联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等8部门制定了《关于实施济宁市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创建工程的意见》,明确提出将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本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残联组织积极协调的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领导机制,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同步实施,我市残疾人文化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2014年成功举办了第九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2017年顺利举办了全市第六届残疾人艺术汇演,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第九届残疾人艺术汇演,获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2个,我市代表团获团体总分第五名;我市残疾人翟春华、王文尧在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东部片区)中获器乐类一等奖,取得了我市参加省及全国综合性文艺汇演的历史最好成绩。

  目前,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市残疾人同健全人一样,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期待也会越来越迫切。全市各级残联组织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紧紧围绕我市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强市的目标,主动作为,强化措施,不断推进我市残疾人文化建设工作。

  一是积极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将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本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在本地实施的村村通、农家书屋、公共文化共享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文化服务内容和参与条件。

  二是不断推动残疾人文化活动常态化发展。一方面,积极促成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如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影剧院等完善无障碍设施,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满足残疾人特殊需求的服务;另一方面,广泛开展“全国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社区、残疾人服务机构、特教学校、福利企业以及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因地制宜组织残疾人就近、就便开展各种文化活动。比如,我们依托基层文化活动阵地,开展了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受残疾人欢迎。

  三是利用世界孤独症日、全国助残日等残疾人的节日,全市上下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化助残活动,营造了浓郁的社会公共文化氛围。

  四是扶持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将残疾人文化创业与残疾人自主创业和集中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市残联于5月中旬举办了全市残疾人工艺美术(绘画书法)培训班,积极搭建残疾人文化创业的平台。我市已建立了集培训、就业一体化的残疾人文化就业模式,全市累计有40余名残疾人实现文化就业。

  五是运用社会化方式,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文化建设。一方面,动员社会各界和文艺工作者开展“文化助残”“扶残助学”“爱心赠书”活动,不断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另一方面,重视培育发展文化助残志愿者队伍,邀请一定数量富有爱心、热衷于群众文化活动的社会文艺团体的退休人员作为残疾人文化活动指导员,参与组织残疾人文化活动并进行艺术指导,帮助残疾人提高文化素质和参与公共文化生活的能力。

   关于您提出的在我市兴建中国残疾人主题文化公园建议的提案,我会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积极与市文广新局、曲阜市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对接,并就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座谈。下一步,我们计划将加大与中国残联、省残联的工作争取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将残疾人主题文化公园建设切实纳入中国残联顶层设计,同时,我们还要会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在我市兴建中国残疾人主题文化公园的调研论证工作,为推动残疾人主题文化公园在我市落地发挥积极作用。

  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支持!

  

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6月20日

  

签发人:张修占

  

联系人:王勤

  

联系电话:220905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 作者:宣文部
  • 来源:[济宁市残联]
  • 发表日期:2018-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