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会议第132617号提案的答复 06-28

  

济残联函〔2018〕第9号

  

B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会议第132617号

  

提  案  的  答  复

  焦永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养制度的建议》(政协第132617号)已收悉,现将办理进展情况答复如下:

  市残联作为主办单位,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并下发各部室及下属单位《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责任部室认真研究了国家、省、市关于重度残疾人托养相关政策,对目前我市如何进一步加大救助重度残疾人进行了探讨分析。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对重度残疾人格外关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救助重度残疾人。

  一、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2016年2月,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自2016年起,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80元。2016年10月,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将两项补贴发放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11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印发《关于将重度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将重度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发放范围。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建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完成了录入工作,做到应录尽录,实现了数据信息动态共享和核对,全面提升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目前,全市5.03万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17万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托养服务是帮助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克服社会认知和参与能力以及自理能力方面的障碍,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既是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本质要求,也是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

  目前,我市共建有残疾人托养机构26处,托养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716名。托养形式为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及残联兴办的或依托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我市残疾人托养工作,充分发挥政策、体制的优势,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服务格局,真正体现了政府购买服务的理念,确保了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健康、长效发展。

  2018年,我市将继续深入推进阳光家园计划,指导县市区通过自建或依托等方式创建残疾人托养机构,提高残疾人生活品质,使一些贫困残疾人活的更有尊严,解放更多残疾人家庭健全劳动力。同时,积极开展“邻里互助护理”和“集中供养”工作探索。

  

感谢您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 6月25

  签发人:韩广伟

  联系人:廉红卫

  联系电话:2885578

  抄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 作者:教就部
  • 来源:[济宁市残联]
  • 发表日期:2018-06-28